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高水平法治提供坚实基础、稳定环境和有力保障。坚持以法治引领和护航高质量发展,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待,也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本期约请两会代表委员聚焦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从不同视角畅谈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
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普惠共享
付子堂(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张 渝(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人才是第一资源,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既是新时代法学院校的必然使命,更是形成覆盖城乡、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的关键一招。为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向特殊群体延伸,建议系统整合法律助残资源,壮大残疾人法律服务 工作队伍,以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为抓手,优化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
一、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时代背景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迎来关键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文件,就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作出顶层设计。近年来,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投入稳步增长,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但对于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侧”而言,必须围绕民生关切,动态调整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重心,基于不同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真正满足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
(二)残障群体权益维护工作进入深水区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国残疾人事业也取得长足进步,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不断优化,以法律赋能为主线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格局基本形成。2023年12月,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配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力量,丰富残疾人法律服务内容和方式等作出部署安排,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但同时也要看到,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依旧困难重重,新时代法律服务工作距离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美好生活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三)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改革面临攻坚战
近年来,各地法学院校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领域取得长足进展,对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2019年起,“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创新与数字治理研究基地”等一系列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政策试点在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国内高校先行先试、开花结果,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逐渐步入快车道。尽管目前我国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零的突破,但仍存在总量偏小、质量不高、经验不足等问题,难以满足特殊群体学法用法迫切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二、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先行示范
针对全国听障群体无专门法律服务人才的问题,西南政法大学于2020年年底在全国率先开设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旨在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懂手语,能够为听障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作为全国首个培养面向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特殊法治人才的班集体,实验班的创设入选“2020年度中国残疾人法治保障十大事件”。
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实行“校内导师 行业导师”双导师制,通过法学教师与手语律师协同教学、同课异构等方式夯实学生理论基础,增强学生实践能力。通过《基础手语》《法律手语》等课程教学,实验班学生已经能够运用手语同听障人士沟通,并能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此外,还能够结合法学知识,以情景短剧等形式向听障人群讲解法律常识。目前,实验班中已有38名学生获得重庆市通用手语培训班结业证书,12名学生入选重庆市聋哑人法律援助手语翻译人才库。
实验班成立以来,班级师生先后前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聋哑学校、红岩魂陈列馆、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九龙坡社区、磁建村社区、重庆市远大印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特殊教育学校等地开展手语普法活动30余场,培育校内外优秀志愿者200余名,线上、线下服务各地居民1万余人,手语普法系列短视频平台播放量超100万次。以实验班服务实践为原型申报的项目获“第二届重庆市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银奖。
2021年7月,中国残联立法调研组曾前往实验班“法律有声”公共法律服务站考察调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执行理事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相自成对实验班师生开展的听障群体法律服务工作表示肯定。2022年2月,司法部主管刊物《司法所工作》宣传报道了实验班在法律助残领域的有益探索。三年来,实验班的多项工作得到新华社、人民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新闻网等中央级媒体的特别报道,西南政法大学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以手语传递法律温暖的创新实践已经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三、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价值遵循
尽管各地高校在法治人才培养领域已经取得重要进展,但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尚在摸索中前行。具体而言,能够开展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实务技能教学的师资力量匮乏;真正适合公共法律服务教学、能反映先进教学理念的教材尚未开发;满足法律知识与服务技能同步传授需求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仍有待探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教学保障条件同面向更广泛群体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为此,有必要全局性地思考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突破口、核心路径与支撑体系,从而超越应急层面进行有效布局,尽快建立成规模、成体系和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更好满足残疾人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需要。
第一,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必须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道德品性、责任意识、家国情怀的塑造作为人才培养的根基。培养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必须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旗帜鲜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同时,要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要求,找准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和公共法律服务行业需求的结合点,并坚持法律专业能力培养和法律职业精神塑造相结合,在法律专业教育中贯穿职业伦理教育,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德法兼修,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
第二,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必须落实知行合一、应用为本的价值理念,以法律知识、法学思维、法治素养的整合作为人才培养的主线。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人才不仅要求具备丰厚的知识储备,更应具有理性的分析思维和良好的职业素养。高等院校需要进一步探索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实践教学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体系,以培养具备扎实法律知识、缜密法学思维、优秀法治素养的卓越法治人才为培养目标,加强学生对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探索,深化学生对法律规律和法治原理的理解和应用,推动法学知识与服务技能实现从“相加式应用”到“相融式应用”的高阶演进。
第三,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必须坚持正本清源、守正创新的立场观点,以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的完善作为人才培养的重点。必须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构建中国自主的公共法律服务理论体系,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知识来源。要进一步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资源引进高校,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重点围绕残疾人群体法律服务需求系统性重塑教学环境、教学内容和方法评价,不断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注入新的活力。
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实践进路
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在既有经验的基础上,需要尽快落实以下几项工作,推动形成“立足高校、辐射区域、示范全国”的人才培养高地,更好满足特殊群体对于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
第一,建议司法部发挥重点政法院校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中的骨干示范作用,因地制宜共建部校合作基地,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重点围绕理论研究、实务研讨、智库建设、合作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经验。
第二,建议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制定残疾人法律服务规范标准。鼓励法学教师、特教教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共同择选残疾人法律服务高频词汇,探索编写《法律服务通用手语词典》《法律服务通用盲文方案》,审定后逐步向全国法学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推广,进一步破解残疾人不懂法律知识、法律人不懂手语盲文的现实困境。
第三,建议教育部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平台。鼓励法学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共建“法学 特殊教育”的联合学士学位项目,重点支持基础扎实的法学院校招收公共法律服务方向的法律硕士、博士,为残疾人法律服务提供有力专业支撑。
第四,建议人社部进一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探索建立残疾人法律服务人才库,加强卓越法治人才就业支持。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紧缺人才就业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专场招聘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中国法治》杂志见习编辑:李莎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