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两会代表委员畅谈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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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治》杂志2024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4-05-2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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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高水平法治提供坚实基础、稳定环境和有力保障。坚持以法治引领和护航高质量发展,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待,也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本期约请两会代表委员聚焦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从不同视角畅谈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江西实践”

  张 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亲临江西考察指导,强调“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努力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善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饱含深情,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江西高质量发展的前进方向,是做好江西各项工作的总方针、总纲领、总遵循,在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江西实践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全省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的高质量发展大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感恩奋进、砥砺前行,以更强干劲、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步伐,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发挥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职能优势,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持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认真履行统筹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主体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强力推动率先突破。聚焦学习主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百名讲师千场宣讲基层行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不断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聚焦“关键少数”,将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年度述法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内容。聚焦“示范创建”,制定《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自2022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省级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二)推动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全国率先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动制定《江西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依托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推行审批服务“一次不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延时错时预约和“秒批秒办”等服务。统筹将省级872个审批事项纳入“赣服通”受理、“赣政通”办理,方便企业、群众随时随地办理业务,真正实现“手机一开,说办就办”。

  (三)全面优化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完善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22条,依托法律顾问团、公益律师团、综合性法律服务团,为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数字经济产业实体和创新发展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组织开展全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考二谈三评四访”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持续深化“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低风险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全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坚持以良法善治牵引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行政立法和合法性审查。紧扣江西高质量发展需求,及时跟进“1269”行动计划,加强产业升级、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研究,突出重点、急用先行。近三年来,完成制定地方性法规31件,政府规章14件,其中,《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首创先行赔付制度;《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探索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利用制度,得到国家相关部委充分肯定;《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候鸟的地方性法规。加快推动出台《江西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各级政府重要规划、文件、协议2.1万件,主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801件,备案审查协议事项550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1300条。

  (二)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监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职责作用,2023年全省三级法律顾问团参与审核各级政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论证6721件次。按时办结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江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1150件,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2023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办理免予、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案件107.56万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837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省行政执法单位重大政策、法规规章解读率超过90%。

  三、大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夯实政府依法治理基础,增强群众可感可及的法治获得感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配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准确把握司法所的职责定位,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强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制度优势助企纾困。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不断增强案件吸纳能力、监督(纠错)能力和化解能力。目前,全省已经建成“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95个,2023年新收复议申请数量9054件,同比增长75.7%,审结7227件,直接纠错1444件,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率达88.2%。

  (二)优化司法所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司法所职能配置、充实工作力量、提升保障能力,统筹协调各项基层法治建设任务落实。2023年全省司法所为基层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472条,参与制定审核基层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6969件,指导制定修订村规民约4916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助力信访法治化,及时有效解决争议。全省司法所指导乡村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年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万余件次,化解率达97.8%,其中90%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两级。

  (三)广泛开展“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有效整合律师、公证、仲裁、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以聚力打造“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为牵引,将“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的理念转化为更加贴近群众的“有法帮你”实践,2023年提供各类公共法律服务197.6万件次。全省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工程实现全覆盖,惠及48.57万人。开展宣传民法典的“典亮机关·示范引领”活动,组织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开展“保护长江‘宪’在行动”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3000余场次,参与人数1000万人次。全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扩面提质增效,现有“法律明白人”骨干96.19万人,年均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500万件次。

  (《中国法治》杂志见习编辑:鲁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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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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